私车公用,企业到底该如何处理?
一、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但需要注意,员工需要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提供给公司,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出差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如果取得抬头为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使用汽车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分。不能列入公司费用支出的项目有: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私车公用,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约定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及租金等,并保留相关的费用发票及租赁合同等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二、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私车公用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租赁费:
双方签订有租赁合同,且合同条款清晰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租赁费用应合理,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租赁发票应由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或由具备开具发票资格的租赁公司开具。
注意:租赁费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值,否则税务机关可能进行纳税调整。
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这些费用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员工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或收据,且发票抬头应为企业全称;
企业应建立相关的报销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
注意: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发票若为个人抬头,则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车辆保险费、维修费:
这些费用一般应由车主承担,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若企业与员工签订有租赁合同,并明确约定由企业承担相关费用,则可以税前扣除;
扣除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或收据,且发票抬头应为企业全称。
车辆折旧费:
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所有人的成本支出,一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若企业与员工签订有租赁合同,并明确约定由企业承担车辆折旧费用,则可以税前扣除;
扣除时应遵循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并提供相关的折旧计算依据。
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租金应视为员工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相关的完税证明。
三、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是否涉及个税?
私车公用,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租车协议,公司向员工支付的租赁费用,应取得发票,且需要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由公司承担并缴纳个税;如果不符合私车公用情形,只是对员工用车给予补贴,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担责?
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车辆的使用目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员工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损害是因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看两点:
员工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则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是,则由员工自己承担责任。
公司是否对员工私车公用行为进行了授权或管理。如果公司对员工的私车公用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授权或管理,并提供了相应的支持或补偿,则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公司没有对员工私车公用行为进行授权或管理,则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五、私车公用中常见的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私车公用在企业中越来越普遍,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涉税风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费用报销不合规:
风险:员工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若报销不合规,可能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准确,增加税务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标准和流程,并要求员工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同时,企业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和审批,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
个人所得税风险:
风险:企业向员工支付的租赁费用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能导致员工面临税务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员工因私车公用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相关的完税证明。
租赁合同不规范:
风险: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租赁合同若不规范,可能导致费用列支不准确,增加税务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同时,企业应加强租赁合同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车辆相关费用处理不当:
风险: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准确。
应对措施:企业应明确约定车辆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对于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应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对于应由员工承担的费用,企业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检查应对不足:
风险:企业若未做好税务检查的应对准备,可能导致税务风险增加。
应对措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在面临税务检查时,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凭证,确保税务检查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应加强税务自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问题。
私车公用作为现代企业中一种常见的用车方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因此,企业应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和租赁合同等事项的处理方式,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同时,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问题。